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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

区域:北京-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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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经济开发区政策主要分为9大项,包括:总部企业政策、招商引资政策、人才建设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实体企业政策、现代金融服务业政策、支持企业上市发展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和品牌奖励政策。
一、总部企业政策
支持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依据密云区政府出台的53号文件,落户园区的企业可享受扶持资金支持,主要依据区域综合贡献(即: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区政府留存25%+企业所得税—区政府留存20%的总额),对区域综合贡献在50—10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的企业,按照企业当年对区域综合贡献的50%给予资金支持;对区域综合贡献在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按照企业当年对区域综合贡献的55%给予资金支持;对区域综合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当年对区域综合贡献的60%给予资金支持。资金支持方式为现金或支票,一般为完整纳税年度后次年的2月份。
二、实体企业政策
(一)基金支持。对新入驻我区的“高精尖”企业,纳入北京绿色科技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储备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投资支持。
(二)贴息支持。给予贷款额2%的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三)综合支持。对区域综合贡献在50—100万元(含50万元、100万元)的企业,按照企业当年对区域综合贡献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区域综合贡献在1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按照企业当年对区域综合贡献的45%给予资金支持;对区域综合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当年对区域综合贡献的50%给予资金支持。
三、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政策
(一)销售总量支持。企业网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按达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
(二)销售增量支持。企业网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密云地区,且增量在100万元-1000万元(含),按增量1%给予支持;1000万元以上按增量0.5%。支持金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销售密云农副产品支持。销售密云本地农副产品,按年度网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给予支持
(四)公共网络服务建设支持。平台类电子商务吸纳企业数量超过20家,且本地区企业占比不少于50%,按固定投资3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现代金融服务业政策
(一)鼓励机构进驻。按实收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开办费用补助。1亿元(含)-5亿元以内的补助500万元;5亿元(含)-10亿元以内的补助1000万元;10亿元(含)-30亿元以内的补助2000万元;3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5000万元。
(二)鼓励金融机构落地办公。购买办公用房的,每平米补贴1500元;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当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5年内办公楼不得对外改变用途。对新设立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法人金融机构,在其筹建期间可申请不超过500平方米,使用期限最长为两年的免费周转办公用房,不得对外改变用途。
(三)鼓励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发展。对在密云区实地办公的服务机构,给予三年房租补贴,第一年补贴50%、第二年补贴30%、第三年补贴20%,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四)对驻区机构增资给予补助。实收资本增资在5亿元(含)-10亿元以内的,给予增资金额3‰的一次性增资补助(每次增资均可申请,企业实得金额=本次增资补助-上一次增资补助);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必须是持牌照企业,且只可申请一次)。每个企业增资补助最多获取1000万元。
(五)鼓励机构发展。企业自营业之日起三年内,年区域综合贡献未达到50万元,但其贡献与上年比实现翻番的,按其当年形成区域综合贡献的40%给予金融创新资金支持,补助期最长为2年。
(六)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功支持我市机构挂牌上市且成功实现退出的,实际投资累计规模达到20亿元(含)-30亿元以内,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200万元;30亿元(含)-50亿元以内,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1000万元;5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1500万元。入选市级金融创新项目,按每个项目500万元予以支持。
五、支持企业上市发展政策
    支持企业上市政策。若辖区内企业主板、中小板上市成功,可获得600万的资金支持;创业板上市成功,可获得400万资金支持。新三板挂牌成功也将获得80万支持。
六、品牌奖励政策
    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给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经营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给予被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或北京市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的经营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给予注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经营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给予商标国际注册的持有人一次性5000元的注册费用补贴。
七、科技创新政策
(一)支持创新主体建设。新引进或首次认定成为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按照当年区域综合贡献的1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企业新认定的研发机构,国家级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支持,市级一次性给予30万元支持。
(二)支持新技术产品应用。对通过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
(三)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企业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租赁用房的,经核定面积,给予第一年100%,第二年60%,第三年40%租金补贴。
(四)专利授权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万元,同一国家(地区)授权资助不超过10万;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使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1000元。每年个人资助不超过5万元,企业资助不超过50万元。
(五)专利质押贷款贴息资助。按实际支付利息额的50%给予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贴息支持,最多3年。
(六)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一次性资助10万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认定,分别一次性资助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八、招商引资政策
(一)支持产业平台公共平台发展。按照其对本区的综合贡献,可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补贴支持;
(二)鼓励特色产业主题楼宇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楼宇经营者,经认定,最高可给予一次性50万元资金支持;
(三)鼓励中介机构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中介机构引入企业对区域综合贡献2000万元(含)以内的,给予中介机构5%-9%一次性奖励资金支持;区域综合贡献2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四)鼓励社团组织在本区发展。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社团组织入驻,按照其区域综合贡献最高可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金支持。
九、人才建设政策
(一)奖励企业高端管理人才:区域综合贡献突出的企业、境内外上市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金融机构、掌握国际顶级技术和拥有顶尖人才的企业,可对企业高端管理人才、顶尖人才和青年英才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依据《密云区关于支持企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三节人才建设部分予以实行。
(二)密云区共有产权房:密云区共有产权房项目总房源的约30%优先面向在中关村密云园注册且落地的实体企业,符合北京市购房要求的京籍或非京籍员工均可申请,要求企业税收形成区级财政收入连续三年不低于100万元/年或累计财政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密云第一期共有产权房售价15000元/平米。
(三)人才户口进京:人才可通过“在职高级人才户口进京、应届毕业生户口进京”等方式实现落户北京。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38号)文件:北京市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及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引进力度,加大文化创意人才引进力度,加大体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人才保障,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加大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健康等专业的人才引进力度,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等。

以上内容来源依据:
《密云区关于支持企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
《密云区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
《密云区加快培育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若干意见》
《密云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办法》
《密云区关于实施品牌战略的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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